营山县人民医院2017年招聘护士、护工及文秘人员公告为满足医院临床工作以及创建三级乙等医院的需要,经院党委、行政集体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护理及文秘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报名条件 (一)护士若干名 报名条件: 1、全日制护理专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2、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需出具工作证明)并取得护师职称资格和取得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6周岁(即1981年3月1日后出生)。 待遇:享受内聘人员待遇。 (二)护工40名。 报名条件: 1、往届毕业生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2、学历: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护理学、护理、助产专业。 4、年龄及身高要求:年龄25周岁以下(即1992年3月1日后出生),身高158cm以上。 5、能力素质要求: (1)个人品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守法诚信,无不良记录。 (2)个人形象:身体健康,相貌端庄,形象气质佳。 (3)综合素质: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较好的亲和力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待遇:享受护工人员待遇。 (三)导诊护工6名 报名条件: 1、学历: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护理学、护理。 3、年龄及身高要求:年龄25周岁以下(即1992年3月1日后出生),身高158cm以上。 4、能力素质要求: (1)个人品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守法诚信,无不良记录。 (2)个人形象:身体健康,相貌端庄,形象气质佳。 (3)综合素质: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较好的亲和力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4)在文艺方面有所专长及参加过接待服务礼仪培训者,可优先录用。 待遇:享受临聘人员待遇。 (四)文秘3-5名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责任感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2、专业条件:汉语言文学、汉语言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有从事文秘及办公室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待遇:享受内聘人员待遇。 三、招聘方式 (一)考核招聘 护士、导诊护工及文秘岗位报考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择优录取。 (二)考试招聘 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 参加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内部聘用合同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6日) 1、在营山县人民医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网址http://www.ysrmyywz.com/)。 2、在营山县人民医院内公开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程序: 本人携带以下资料于2017年3月7日—2017年3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报名)到营山县人民医院二会议室(地址:营山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十楼)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护士执业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护师职称证、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原件留医院相关部门审核后归还)。 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笔试、面试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本院类似招聘。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时间:2017年3月10日 9:00-11:00 (四)面试时间:2017年3月10日,笔试结束后现场 通知 笔试及面试地点:营山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十楼学术厅 (五)体检 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应聘。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拟定为录用人员,在营山县人民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ysrmyywz.com/)及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形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内部聘用合同。 报名咨询电话:0817-82217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