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岗位设置方案为了进一步深化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改善人才队伍结构,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院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人民医院《编制结构调整后岗位设置》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通过建立岗位设置 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充分调动各类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人才队伍活力,提高医院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医院岗位设置方案并组织 实施,对全院各类各级岗位进行审定和聘用,对岗位设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组 长:余飞 副组长:蒋桂林 成 员:王戎、何佩佳、李玉琴、任中全、李联钦 三、基本原则 以岗位设置为推进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契机,结合我院人才 队伍结构现状、科学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坚持“优化结构、合理配置、按需设岗”的原则。 四、岗位设置 1.岗位总量、类别 (1)岗位总量 根据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人民医院《编制结构调整后岗位设置》共600个,其中管理岗位20个,专业技术岗位520个,工勤技能岗位60个。 (2) 岗位类别: 我院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2.岗位等级 (1)管理岗位 我院管理岗位设四个等级,即七至十级,分别为七级职员、八级职员、九级职员和十级职员,依次对应正科、副科、科员和办事员。 (2)专业技术岗位 我院专业技术岗位主体岗位是卫生系列,共设十个等级,即三到十三级,其中正高级职务对应三至四级,副高级职务对应五至七级;中级职务对应八至十级;初级职务对应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职务岗位。 辅助系列包括财会、经济、工程、统计、档案系列(以下简称综合系列),共设八个等级,即六至十三级,具体对应关系同上。 (3)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设技术工和普通工。技术工分四个等级,即:技术工二级、技术工三级、技术工四级、技术工五级,分别对应现在的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不分等级。 3.结构比例 根据市卫生局、人社局审批的结构比例,我院各类别岗位设置如下: (1)管理岗位:七级职员岗位1个,八级职员岗位9个,九级、十级职员岗位10个。 (2)专业技术岗位 正高级岗位26个, 其中四级岗位26个。 副高级岗位78个 ,其中五级岗位15个 ,六级岗位31个, 七级岗位32个。 中级岗位208个,其中:八级岗位62个,九级岗位83个,十级岗位63个。 初级岗位208个,其中十一级岗位81个,十二级岗位82个,十三级45个。 (3)工勤技能岗位:技术工二级3个,技术工三级12个,技术工四级、五级45个。 4.兼职岗位 (1)任职条件:具有管理职责又具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并以管理为主人员可聘用为兼职岗位。 (2)医院对兼职人员实行“双岗、双责、双考核”的管理办法。 五、岗位任职条件 1.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任现职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管理岗位其他基本任职条件: 学历要求: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3.专业技术岗位其他基本任职条件 (1)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受聘到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其所学专业必须与所聘岗位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2)具有本专业岗位所要求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3)取得国家对本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执业(从业)资格。 4.工勤技能岗位的其他基本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并分别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核。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新参加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以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岗位聘用与工作流程 1.岗位聘用 (1)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营山县人事局核定的医院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遵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由医院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达医院三类岗位各等级拟聘用岗位数量。 (2)对照任职条件,根据任职时间择优聘任。在任职时间相同时, 按工龄(含附加学龄)、所在岗位(依次为:医疗、护理、医技、药剂、其他)、学历、职务(依次为:院领导、科主任正职与职能科室正职、科主任副职与职能科室副职、护士长)、科研、论文、院龄排序后择优聘用。 (3)对确定签订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兑现岗位工资。 (4)首次岗位设置应保证现有在编在职正式职工按现聘任职务进入相应最低等级岗位,对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将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等办法,逐步调整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